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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0(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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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妙计夺城

“在我漠索勇士面前, 陇朝的男子不过待宰的猪狗,女子不过……”

漠索俘虏中,一人正昂着头信口开河, 话头却突然戛然而止。

剑刃贴上他脖颈儿时的冰凉, 好似被一条阴冷的蛇爬上。

在他身侧, 李谊拎着剑, 目光却看着城头上的阿霍齐。

阿霍齐也在看着李谊。

李谊拿剑的姿势, 就像是文盲拿笔, 并不标准,只是勉强能拿稳罢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 阿霍齐却本能地无法小瞧他。尤其是,他突然微微一笑的时候。

李谊握剑的手轻描淡写一动,剑刃便如红笔一般,在战俘的脖子上画出一条笔直的红线。

之后,李谊手腕一转,反手握剑,以剑柄死死抵住战俘的后心,将他往地上按。

便是站在跪着的漠索勇士旁边,李谊的形体也绝称不上高大。战俘更是梗着脖子硬顶着剑柄, 一点不退不让。

可李谊真的发力, 袖下手臂胀起绷住衣袖时, 战俘无论多用力想撑住,还是被一寸寸按倒,直到侧脸贴在了土地里。

李谊抬脚,踩上那人的后颈,他被划开的伤口就像是张开的嘴,将浓稠的血液说给土地听。

“阿霍齐, 献城投降,留你全尸。”李谊扬声对城上道。声音中的恳切,让这话听起来全不是放狠话,只是劝告。

可在这生死攸关的战场上,劝告要远比威胁,更居高临下。

这次,城上所有人,包括阿霍齐在内,是真的被激怒了。

不是他们对同胞又多么深的情感,而是李谊的做法实在太羞辱人了。

漠索人宰杀牲口的习惯,就是捆住手脚,放倒在地,割破喉管,等待牲口血竭而亡。

一方面,他们认为这样的宰杀方法会让肉质更好。另一方面,他们喜欢看挣扎的生命,在流淌的绝望中死去。

正如此刻,李谊的脚下。

“痨鬼欺人太甚!”阿霍齐的后牙被咬得咯吱作响,“全部将士听令!随我出城迎战!”

“是!”城楼上下,将士们喊声雷动。

等大军整装完毕、开出城外时,陇军已以尾为头,向后撤离,留下一地战俘的尸身。

漠索兵正被激上了头,哪里肯放走他们,纷纷快马扬鞭来追。

好几次先锋就要追上陇军的后部,但总是差一点,更激得漠索兵不断加速、埋头苦追。

这一追,竟然从乌图卓应山的南坡,一直追到北坡,从清晨追到正午。

当漠索军队从山巅向下,畅快地疾速俯冲之后,进入一段山谷的时候,阿霍齐被愤怒蒙住的双眼,才渐渐清晰起来,觉得不太对劲。

漠北的部落对乌图卓应山,就和自己家的后院一样熟悉。可这个山谷,阿霍齐确信自己从未来过。

坐阵中军的阿霍齐感到不对劲的时候,漠索军的大半都已深入谷地。

但他又实在不甘心。如果让李谊在城下叫嚣了一阵,遛了他一圈,还能全身而退,那他这位漠索第一勇士,就是去放羊都要被羊倌笑话。

于是,尽管心里发怵,但阿霍齐还是警惕着四周,向山谷内开去,等待豁然开朗的一刻。

然而,前部探子,带来了他能想象到的,最坏的消息。

“叶护!前部……前部跟丢了!”

阿霍齐大惊之下,根本无暇再问什么情况,立刻挥刀大喊道:“全军速速后撤!”

已经晚了。他这一声疾呼倒像是一个信号,刹那间,数百个已经点燃的油桶,从两侧山壁上滚滚而下。

冬日北境漫山遍野的枯草枯木,正是火焰开花的沃土。不过眨眼间,方才还风平浪静的山谷之中,拉下两侧熊熊的火瀑。

而当火瀑交汇起来的时候,早已埋在地下的火药,遍地炸开,用火海淹没整个谷地。

一时间,谷中血肉横飞、惨叫不绝于耳,残肢断臂飞上天又落下来,像是火海中溅起的涟漪。

少数幸运躲过爆炸的漠索兵,发了疯般去找谷口,可浓烟弥漫,恍如步入大梦一场,哪里找的见东西南北。

更遑论山谷最窄的地方,不过两里宽,哪里容得下几千人马混乱得冲撞。尤其是马匹遇火受惊后,完全丧失控制地发狂。

不过多时,被踩死的、夺路时被砍死的人,就比被活活烧死的人还多。

终于有人四处撞着,找到谷口的边上,急于逃出这火海炼狱的时候,才会更绝望地发现,东西两侧谷口,早已被封死。

他们所有的挣扎,不过是一线惊喜后,更沉的坠落。这也是地狱,之所以为地狱。

尽管此时,阿霍齐仍然保持着一定的冷静,他大声呼喊周围的人不要慌,一起向一个方向突围。

他镇定的声音传来时,周围的士兵还真的被安抚了一下,都听他的号令,低下身子一起突围。

就在这时,一侧山上,李谊已弯弓搭箭,箭端直指浓雾中的阿霍齐。

弦震箭离,这一箭,直入阿霍齐的右眼。

阿霍齐在一声尖锐的嘶鸣后,摔下马去。

这下,漠索骑兵,彻底乱了……

激战后数个时辰,谷中的浓烟还没有完全散尽。但谷中人与牲、生与死的挣扎,已经随着烟雾渐渐淡去。

直到黄昏,山谷还如仙境一般得云雾缭绕。只是满地堆叠的尸首之中,已经没了丁点儿生息。

山崖上,刚刚取得酣畅淋漓一场大胜的李谊,却没有一星半点的喜色。

烧杀抢掠、伤及无辜的侵略者该死,将这些年轻强壮的人征召出来卖命的贺利具该死。

而他,这个亲自将他们带到地狱的人,也妄想逃过。

“殿下,清点完了,无一活口。”鹊印出现在李谊身后,轻声道,“您请回去吧。”

李谊转过身来,脚步已经有一些虚浮。可声音,比夜风还凉。

“阿霍齐没死。”……

阿霍齐不敢想,自己到底经历了怎样的一天。

眼睛中箭的时候,阿霍齐没慌,一把拔出箭的时候,带出了自己的眼球。

四处火药炸起的时候,阿霍齐没慌,他的独眼比往日更加有神,精准地判断着方向、辨别着安危。

穿过熊熊大火的时候,阿霍齐没慌,他挥舞着弯刀,无情砍杀挡到自己求生之路的手下和马匹。

但此刻,大火灭了、浓烟散了,他找到一个山隙藏身,逃出了一条命的时候,心却如鼓擂动。

他这一生死里逃生的时候太多,已经不再畏惧求生时的艰难。

但他,比没有经历过生死的人,更恐惧奋力挣扎、搏命挣脱之后的,竹篮打水一场空。

他窝藏在山缝之中,艰难地用自己高大强壮的体魄,适应缝隙的刁钻。

随着夜色一点点降临,山隙外的声音越来越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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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全部都归于无寂,让空山鸟鸣,成为声响之外的,具像化的安静。

这安静,渐渐抚平了阿霍齐剧烈的心跳。

他知道,这噩梦的一天,终于过去了。

他活下来了。

他只要再在这里等一天一夜,等清扫战场的陇朝人也离去,他就可以重见天日。

他要放弃天勉城,从北山下山就是大漠,就是他的天地。

他要回去重振旗鼓、操练兵马,有生之年,一定要用自己的手杀死李谊,报仇雪恨。

总之只要活着,只要活着,就会有一切!

只要活着!

阿霍齐想得心潮澎湃,让心头最后一丝的不安也消除了。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山隙外,传来温和的声音。

“阿霍齐,出来吧。”

长久的沉默,夜色之中,山隙好似带动着群山在抖。

外面的人,从来是有耐心的,他等了许久,再开口时,依然温和。

“我知道你在里面,自己出来吧。”说这,他顿了一下,“总好过被烧死在缝隙里。”

他话音落时,狭窄的缝隙外,亮起一线火光。

阿霍齐出来的时候,取代绝望的,是孕育于绝望的极端愤怒。

他今天活不成了可以,但他一定要带李谊一起死!

阿霍齐闪出缝隙的敏捷,与自己的体格出奇得矛盾。他快得像是先出来的影子,同时已手握利刃,以生命最后的力气,猛刺李谊。

李谊手握着火把,阿霍齐腾起的影子,像是山崩般压在他身上。

这一个的阿霍齐,绝望之感一扫而空了,他只觉得大仇得报地畅快。

可下一瞬,李谊一手接住他高举匕首的手腕,让他拼尽全力,也无法动弹分毫。

在短暂的僵持之后,李谊钳制着阿霍齐的手腕压至腰际,狠力向外一拧,一串筋骨撕裂的声音后,阿霍齐半个人都扭曲起来,痛苦得喊叫出声。

同时,他手掌失力,匕首赫然落地。

李谊一脚碾在阿霍齐的小腿肚上,逼他跪倒在地。

四肢的剧痛连成一片的时候,如洪水一般冲上阿霍齐的大脑,却又在突然之间撤去。

李谊忽然抬起脚也松开手,阿霍齐终于得以喘息,他已不想着再报仇,身子垂落在地,苦苦哀求道:

“殿下……殿下您饶我一命吧……我……我也是无可奈何……我家里也有老有小……呃阿……”

阿霍齐的话还没说完,就再发不出声来。

李谊一手掐住他的脖子将他往后按,“咚”的一声,将他的头撞在山体上。

这一下,撞得阿霍齐头晕目眩,而李谊的手上还在不断发力,力道之狠,仿佛要将他嵌入山体之内,仿佛要直接掐断他的喉管。

窒息之中,阿霍齐的独眼都要睁得掉出来了。

在他无限散大的瞳孔里,李谊仍一手握着火把。

他眼中的不忍,分明清晰得像蒙了一层水汽,可他手上的力道,却又像是阴司夺命的鬼。

阿霍齐已挣扎不得,不多时,就断了气。

他都断气半天,李谊才缓缓松开了手,任由他僵硬的身体顺着山体垂落。

当他再回到天勉城时,城门已大开。

在阿霍齐率守城兵马倾巢出动的时候,李谊已派人飞索入城,没怎么费力气就夺下城池。

至此,北境局势突变……

当北境两战大捷的消息传回关内时,举国若狂。

几个月来,漠索的威胁像是笼罩在所有百姓头上的阴云,不知哪天流离失所、死于非命的厄运就找上了自己。

可一直被按着挨打的陇军,忽然奋起给了强大的敌人两个打耳光,实在是出了一口恶气。

一时间,戏台子上,皮影屏风后、说书先生的口中、画家的笔下,就只有两个故事。

一个是赵缭将军一力战万军,于千军万马中取敌将首级的故事。

一个是代王殿下巧设夺城计,深入敌后抢占要冲的故事。

没人再提须弥鬼首的暴行,也全然忘记李谊争名夺利的野心,街头巷尾处处是赞歌。

只有两个人在捷报传来之后,病倒了。

一个是宣平帝。

不知为何,从得知捷报的那日起,宣平帝每晚都要梦见一个银甲金冠的年轻人。

他的脸有时候是李谊,有时候是崔敬洲。

不论是谁,他手里又有了兵,他再次失去了掌控。

不过五日,宣平帝就病得下不来床。

还有一个人,是鄂国夫人。

其实在初听捷报时,鄂国夫人并没有什么感触。

比起女儿卓著的功勋,或自报身世这个最大的秘密,她更吃惊的是,赵缭居然从一开始,就向皇上讲明身份,这次才可以稳稳落下。

在吃惊的同时,鄂国夫人也砸着嘴感慨,那么小

就懂得为以后铺路,世上再不会有比赵缭心机更深沉的人了。

所以当赵缘女儿寿梨儿办百日宴、大宴宾客的时候,听到夫人们极尽溢美之词赞颂赵缭的鄂国夫人,远远没有听到有人夸寿梨儿眼睛有神开心。

“这小家伙,长得就和她阿娘小时候一模一样。”鄂国夫人抱着寿梨儿,颠颠晃晃,喜爱得不行。

围拢着的夫人们,当然是一阵附和。

鄂国夫人看着小孙女儿,满足之感油然而生,感慨道:

“时间过得真快,我上次抱这么小的娃娃,还是几十年前,抱着芙宁呢。

一眨眼,都抱上芙宁的女儿了。”

“夫人真健忘。”一旁许久未开腔的朗陵郡妃胡瑶,忽然笑意盈盈地开口道:

“夫人上一次抱的,不该是赵将军吗?”

闻此言时,鄂国夫人先是愣了一下,笑容就像消失在水面上的波纹,僵硬着低头看怀中的孩子。

她那么小,圆嘟嘟的,粉粉嫩嫩的,眼睛那么有神,抱在手里暖烘烘的。

看见祖母看着自己,寿梨儿“咯咯”笑出声来,眼中的光芒,干净得就像是天池的水。

“宝宜……”

在鄂国夫人的耳边,那些夸赞附和的声音全都越来越远,她忽然就回到那一日了。

她怀上了第三个孩子时,赵岘率兵平定漠北。

怀胎八月的时候,赵岘孤城被围的噩耗传来,鄂国夫人心神俱裂,一下动了胎气。

这一胎,她生得太辛苦。等她九死一生诞下孩儿,正沉湎于丧夫之痛时,赵岘突围,取得宝宜城大胜的消息送来了。

那是鄂国夫人一生中,最开心的时刻。她抱着刚出生的孩子,又哭又笑,已经百感交集说不出更多话来,只一遍遍道:

“宝宜好啊,宝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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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

也是因此,她怀里的孩儿,就叫宝宜。

鄂国夫人看着怀里的寿梨儿,忽然很慌。

她还这么小,这么这么小,这么这么脆弱,掉在地上就可能要了她的命……

她怎么就,怎么就,跑到那么远、那么危险的地方去了。

赵缭,那个后来不论多么陌生,多么恐怖,多么不近人情的人。

也是她九死一生孕育,曾抱在怀里喜极而泣过的孩儿啊——

作者有话说:小李这段真的有点点吓人

第222章 天骑之争

一生精明能干的鄂国夫人, 病倒了。

在宴会上时,她只是如常将小孙女给乳娘,说自己有些头晕, 要去后堂歇一下。

等黄昏赵缃去和母亲问安时, 才发现不对劲。

她呆呆地靠在枕上, 双目无神, 谁说话也不理, 只是一遍遍喃喃道:“我把我的宝宜弄丢了……我把我的宝宜弄丢了……”

赵缃守在母亲床边, 一遍遍道:“母亲,赵缭好着呢, 她在漠北打仗,等班师回朝,就回来了。”

鄂国夫人眼泪就下来了,双手比划着襁褓的大小,声泪俱焚:“她还那么小……她还那么小……”

赵缃只当母亲在说话话,一旁抱着孩子的赵缘,却侧过头,暗暗红了眼眶。

做了母亲的赵缘,才懂鄂国夫人在说什么……

宝宜城城墙上, 赵缭和隋云期并肩站着, 远眺不过二十里外的敌营。

“还在增兵。”隋云期双臂搭在城墙上, 身形懒散,目光却是沉着。“保守估计,现在围城的漠索大军超过十万。”

“差不多就是漠索的全部家底儿了。”赵缭不加面具的清面,在北境的风沙中,别有一种苍凉又厚重的美感,“家底儿掏完, 就该打决战了。”

“怎么了,现在才怕了?”隋云期笑眼转来。

“来看这边。”赵缭转身,向城墙的另一半走去。城门口的征兵点,成了全城最热闹的地方,从十岁多的孩童,到将近古稀的大爷,排得整整齐齐的。

“大!爷!您!年!纪!太!大!了!不—能—参—军—了!”征兵点的兵士扯足了嗓门,脖子喊得抻出二里地。

然而,大爷都要把耳朵喂他嘴里了,仍是喊道:“啥?小伙你说啥!”

兵士已经嗓子哑得喊不出声来,指了指大爷,又指了指登记簿,疯狂摆手。

大爷一见,手摆得比他更厉害,声音洪亮得城外都能听见。

“我要参军!十几年前,我就想跟着赵大将军打仗去,但是要照看孙子,走不开,现在孙子也大了,我要参军!”

而在他身后,长出白发的人,换牙还没长齐的人,戴着头巾的女子比比皆是。更别提城里几乎所有青壮年,都在队伍中排着。

“如果只是我一个人,那我不怕。可是,老隋我才发现,战争不是一个人逞英雄。”

隋云期看看城下,又看看赵缭的背影,目光五味杂陈,但嘴唇几次动动,最终还是没有说出话来。

赵缭走下城墙的时候,几乎每个人都在热情地和她打招呼,就连搬运沙袋去城墙边加固城防的人们,腾不开手,也要远远喊一句:“赵将军!”

“多沉啊,你去背一袋少一点的吧,这袋我扛过去。”赵缭看见一个小娘子,背着一个快赶上她半个人大的沙袋,摇摇晃晃走得艰难,连忙迎上去,想接过她手里的沙袋。

然而,小娘子灵敏地一侧,避开赵缭的手,边说话的时候,脚下的脚步一点没停。

“将军,不用!我家里的米袋子,我也常扛,这点还是能扛动的。”

“那你一定当心,累了就歇一歇。”

“哎!”小娘子走出去半天,还回头招呼赵缭:“将军,我家在北街,从东往西数第七户,你有空来,我给你做热汤饼!”

“好!”赵缭也远远挥手。

就这样一路走回军营,赵缭站回地图前的第一件事,就是拔掉上面插着的好几面旗子,只拿出其中一面,重重插进一个地点。

“各部听命!”赵缭转身,面向大帐中的诸将,“即日起,整饬所部兵马、清点军备粮草、加紧城防工事。

五日后,我们打决战!目标是,一战止戈!”

隋云期看着赵缭眼中,所有曾让她畏惧不前的阴云,都已散尽。

他知道,赵缭出征漠北的初衷,是借战争之机,培植自己的势力,建立自己的军队。

这么多年,赵缭虽然也上过战场,但被宣平帝防贼一样防着,除去不到千人的观明台,没有一点自己的军事势力。

所以她紧握这次久违的大战,为的就是要重建丽水军。

因此,赵缭原本的计划,是拉长战线、扩大战局,吊着漠索人打。这样,她就可以绵绵不绝在北境招兵买马。

阵斩射摩之后,赵缭的计划比预期更加顺利,仅仅在宝宜一城,就召集出将近一万人。更别提北境、西境想要参军的青年数不胜数,只是被漠索的包围圈挡在外面。

可赵缭,却改变主意了。

人们信她,愿意把自己的命交到她手里,是因为他们相信,她会给他们带来不用打仗的日子。

而她,也想给他们不用打仗的日子的……

三月十七,是宝宜城独有的节日——武圣节。

十八年前,赵岘就是在这一天大破敌军。

今日,武圣人殿的香火比往日更旺。袅袅香火中,已半月严守不出的赵缭,大开城门,率全军迎敌。

而漠索大军,一直在等这一天。

几乎没有任何的试探和周旋,都身负血仇的两军在阵前遭遇的刹那,就战在一起。

为这一战,赵缭多日未眠,只为做最严密的部署,竭力以战略的高低,弥补战力的悬殊。

赵缭将仅有的一万两千兵马分成三部。其中,各五千人马的两翼,或马尾拖枝奔跑扬尘,或小队突袭,在两侧只迂回牵制,突袭冲撞,却不正面迎战,拖住漠索的主力大军。

以赵缭的估计,最好的情况下,两翼至多能拖住半个时辰。

而她,亲率两千兵马,要用这珍贵的半个时辰,一战打碎漠索铁骑的信心。

她选择的目标,是漠索大军中,当之无愧的核心——木勒克。

木勒克在漠索语中,代表无畏之人。

这支三千人的队伍,由大汗直接统领,每个勇士都是从各个部族里千挑万选而出。

他们的装备,也是极尽精良,连马掌都是以铜镶之。据说,木勒克里一个人装备的造价,顶得上普通士兵一百人的还多。

在漠索就是英勇的象征,是每一个漠索少年的梦想。

几个月前,就是他们第一个冲下乌图卓应山,冲向天勉城,只用一个时辰,就使其沦陷。

当时的天勉城因是边境之城,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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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守军一万。可面对只有两千人的木勒克时,丁点儿还手之力都没有。

这一战让木勒克名声大噪,也击垮了陇朝军队所有抵抗的决心。大江南北、朝野内外,纷纷认定木勒克为天下第一骑兵。

赵缭知道,漠索的十万大军里,将近小半都是穷兵黩武的可汗在近半年来,强征而来的百姓,战力微乎其微,只是壮个声势。

还有几万人,是普通的士兵,不可小觑,也无需畏惧。她真正的敌人,就是木勒克这支绝对的精锐。

用两千兵马,对上本就人数更胜一筹,又各个以一当十的强旅,实在看不出胜算来。

可赵缭这两千人马里,有倾巢出动的观明越骑。

贺利具坐阵中军,四周是严防死守护卫他的木勒克。

他咬牙切齿盯着战局,他要他的军队像决堤的洪流一样,将赵缭的区区一万余兵马冲垮。

在今日之前,他想过无数个赵缭可能进攻的思路,做了所有能做的部署。但他怎么也没想到,赵缭会从战局开端,就对十倍于己方的强敌,开展决斗式的强攻。

一万陇军从两侧袭来时,带着以卵击石的悲壮,左突右围,也只将战场撕开一个小裂缝。

就是在这个微不足道的裂缝里,一只队伍像是一枚钉子,死死钉了进来,直奔贺利具所在的中军,直插巨人的心脏。

当贺利具得知,有一小股兵马冲杀入阵的时候,并没有过多的担忧。在他前面,尚有上万人马,如坚不可摧的长城一样抵挡。

可是很快,贺利具就震惊地发现,他的长城在向后收缩。

这时的贺利具,已经想到这一股队伍是谁了,立刻喝道:“木勒克!迎敌!”

大漠最强骑兵的出动,威慑力不亚于晴空万里上,骤然风云突变的黑云压城。

当杀气腾腾的木勒克加入战局时,战线上有所松动的长城,忽然就有了强大的支撑,以无解的强大,强硬得抵住来者的突袭。

贺利具远眺自己最得意的强兵,心中只有一声冷笑。

在大漠的铁骑面前,陇朝所谓的骑兵,不过是一群骑驴卖首的猴狗之流。

他们奔马的速度是那么慢,冲击力是那么弱,骑射的准头是那么差,出剑的手是那么迟钝。

这是中原人较大漠人本就体魄弱一些的缘故,也更因为陇帝的多疑,造成陇朝十年无将、骑兵十年未练的局面。

总之骑兵的战场,只属于大漠。

一阵风沙归来,裹挟着浓重的血腥味,对贺利具而言,是那么的甘甜。

儿子被斩后的这半个月里,他以怎样的悲愤备战,今日就将报以怎样的怒火。

手握木勒克这样足以横扫大陆的铁骑,他有理由自信,今晚就能喝干赵缭的血。

此时也正如贺利具所想,铁骑铸就的长城,按部就班又不容抵挡地向前推进着。

可这坚不可摧的屏障,铸就时需要不断地累积叠加。崩坏时,只需要一个突破口。

对危险从来敏感的贺利具,就是因为这样的能力,能够看见他最引以为傲的铁骑,被突围。

为首之人突围而出的时候,好像云层之中,撞出来的一颗流星。

以她为针,在她身后,拉起长长一道线,直到缝隙越来越大。屏障,轰然倒塌。

这时,贺利具第一次直面号称陇朝第一骑兵的,观明越骑。

明光铠,九梨枪,俱覆黑甲的战马,整齐划一的军容,像是一颗天降巨石,扑面砸来。

他们显然接受过最严苛的训练,才能在机动性和打击力之中,达成惊人的平衡。

他们中的每一个人,单拎出来都是勇猛无比的勇士,这已经不足以让漠索人吃惊。

真正震撼到漠索人的,是他们真正能被成为一支队伍的默契。

混乱的战局之中,观明越骑的每一个人,都像铺天盖地大网之中的一个节点,清醒地知道自己应该出现在哪里、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任敌人如何砍杀,都无法将他们打散。

面对可独自的抵抗的敌人,他们毫不留情地单挑;判断出对方的实力不俗后,根本无需召集,便有三两人同时包抄而来,一齐剿杀。

所以,当两股强横得不相上下的力量,正面撞在一起的时候,明明不该很快分出高下。可几乎是立刻,擅长单打独斗的木勒克被打散,而观明越骑却越聚越拢。

除此之外,战场之上,其实真正完全出乎贺利具意料的,是赵缭本人。

第223章 合兵一处

宝宜城前阵斩射摩, 赵缭的枪法固然超群,但很大程度也是打了一个出其不意、措手不及。

如果说那一天赵缭的本事还有水分,那今天, 赵缭的枪法着实让贺利具大吃一惊。

崆峒赵氏的九梨天罡枪法, 贺利具太熟悉了。他的父汗、两个兄长的死因, 都是这套枪法, 他也亲眼见过赵岘提枪上阵杀敌, 给了他极大的震撼。

赵缭不愧是赵岘之后, 她的枪法就是极其规整扎实的赵家枪,能够最大程度发挥出九梨天罡枪势重、气横的优势, 可以看得出将赵家的枪法领悟得很透彻,而且一招一式都是十年如一日勤学苦练的痕迹,方能如此游刃有余。

而在完全继承的基础上,赵缭真正可怕的,是她在这套传承百年的枪法中,加入了自己的变革。

赵缭在揭掉“须弥”这张面具之前,什么武器都用过学过,唯独不能用赵家枪。

可正因丰富的武器杂用经历,让赵缭对每一种武器的长处都很了解, 取精华之处融入赵家枪, 同时最大可能开发了自己的潜能。

比如为了练好屠央的双刀, 赵缭苦练劲气,又将双刀才具有的狠戾和凌厉,全都凝聚在枪端。枪落时,如惊雷,如墙进,其势之猛, 不可挡也。

为了练好峨眉刺、长针等穿刺类武器,赵缭充分利用自己身姿灵敏的优势,练就一身动如灵豹的身法。出手时步法迅疾、身法灵动,出枪毫无规律,诡谲多变。

枪身俱由黄铜打造的九梨天罡枪,是毫无疑问的重器。但对于能克服力气的短板,将砍马刀和障刀使用自如的赵缭而言,手拿长枪时的轻巧,好比挥舞延伸出来的手臂。

本就精妙的赵家枪法中,又兼采十八般武艺之长。这些变革不一定适合赵家枪的每一个传人,但一定严丝合缝地适合赵缭自己,能将她自身的劣势规避到无存,将自身优势发挥到极限。

所以才能在今日,赵缭挥枪所到之处,人挡杀人,就算是遇到铁板一块,也能破出缝隙。

观明越骑冲入敌军包围圈、鏖战的两个时辰里,斩杀超万人,竟无一人伤亡,且越战越勇,毫无衰减之意。

而漠索大军在这强横的冲撞之下,阵仗大散、军心大乱。

更可怕的是,在如此生死攸关的时刻,漠索的战马突然出现口吐白沫的状况,甚至还像瘟疫一样散布开来,瘫倒一片。

漠索军队的威慑力全在于骑兵,没了战马的骑兵,就好像平地的木桩,被冲上来的陇军轻易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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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

原来,隋云期在第一次于漠索军遭遇后,就根据几个漠索士兵的体貌特征,制作了人皮面具,选择身形相似者,潜入敌军军营,在马草里下了药。

这样一来,漠索大军更加阵脚大乱,一时竟然有溃败之状。

贺利具见状,知道今日想要攻下宝宜城,是万万不可能的,只有先推入后城,休整之后再做打算。于是便在前阵的抵挡之下,指挥大军后撤。

可当贺利具在大军的掩护下,退向后军,准备进入长云城时,惊讶万分地发现,长云城城头上挂着三颗头颅,在那些头颅之上,青色的旗帜飘扬。

贺利具眯眼远眺那旗帜,上面写的是,李。

再往进一点,贺利具才看见那三颗头颅,分别是长云城、上经城、天冕城三城漠索首将的头颅。

其中,就包括贺利具的亲弟弟、漠索叶护阿霍齐的头颅。

此时此刻,贺利具心中的震惊,远远盖过失城损将的愤怒。

为了防止后院起火,漠索军队每占领一城,就屠尽一城百姓。

当他们连夺四城,兵临宝宜城下时,以为身后已经一个陇朝人都没有了。也正因如此,贺利具才敢调动所有力量,集中攻打宝宜城。

然而,就是这样太平的后院,居然被一锅端,让他们退无可退。

贺利具看着城墙,崩溃、绝望、不可置信全部交织心头,一时间竟不进不退,怔在原地。

回应他们的,是城墙上突然架起的上百架弓弩,箭镞直指漠索大军。

与此同时,城门大开,一只精兵冲出,如快箭一般射入漠索军队,让本就仓皇撤退的漠索军,更加混乱。

士兵们在一日的苦战后,刚刚放松了身心,只想快点逃回后城修正,突然又遭遇强敌,又惊又累又恐慌,谁还有心迎战,一个个提刀只是逃命。

而源源不断的陇军还在从城门中涌出,前队已经拼杀两刻钟,后队才从城北大营开出。

被迫迎敌的贺利具,过了好半天,才终于看清了对方的将领。

他身姿毓秀,银铠银盔,手握长剑,玉质的明心镜和盔下的玉面交相辉映,青色的盔瑛和青色的旗帜相得益彰。

这样银辉玉砌的人物,挥剑拼杀时,却带着横扫千军的凌厉,以及你死我活的决绝。

他杀入重围之际,依然清瘦的身形,却全不见往日的清癯,反而愈发凸显了矫健。更遑论那张常常注解病容的玉面,此刻只是无悲无喜的坚定。

这一刻,贺利具才想起,陇西李氏以武学起家,博河崔氏虽然尚文,但一柄君子剑也曾闻名天下。

除了武学外,李谊可是以活人之身,受七庙供奉,为叛臣后裔,仍美名远扬。

他最拿手的本领,就是收拢人心。

他以为,他已经足够防着李谊,但其实他还是从心底觉得,只有三百人的李谊于战场局势而言,根本毫无影响。

谁能想到,他在漠索大军之后,弄出这么大的动静来。

此时此刻,贺利具已经无暇复盘,自己到底是从哪些细节开始,丧失了战局的主动权。

他甚至无暇顾及大军,在木勒克精锐的掩护之下,只顾得上自己沿着早留下的后手密路仓皇逃离。

留下的漠索军队,前不能进、后不能退,正在艰难抵挡长云城冲杀出来的陇军时,后面赵缭率领的丽水军也追了上来。

就这样,带着不到两千人出征的赵缭和李谊,居然在大决战之战时,总共凑出了将近四万人的军队,将十万漠索大军前后合围。

这个时候,阵中大开杀戒的赵李两人,都在无尽的砍杀之中,有些杀红了眼、杀上了头。

好像撞在他们蕴凉武器上的热血,都烧在了他们的眼中、心头。

正因如此,当他们在混乱的战场上,忽然落入对方的眼中时,才更加震惊。

四目相对的那一瞬,是浸满血光的瞳孔,恢复了清醒的黑色。

瞬息万变的战场上,一时的走神儿都是致命的,好在他们都先发现了砍向对方的弯刀,先一步挡下对方的危险。

是赵缭纵马一□□中李谊身后敌军的咽喉,是李谊拍马一剑刺穿赵缭身侧敌军的胸膛。

两人擦肩而过,不及问候一句,就奔向对方身后的战场。

但这一刻,他们原本因发现战场没有尽头、杀戮没有穷尽而产生的焦躁,平息了。

他们合兵一处,就意味着他们彼此触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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